发布时间:2016-09-19
为庆祝首个“中华慈善日”,9月5日,舟山市委、舟山市人民政府在市政府会议室举办“慈善一日捐”集中捐赠仪式,舟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钟达、舟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姜建明及市民政局长张锦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应亿军、市慈善总会名誉会长彭国镇、会长余志祥等领导参加捐赠仪式,全市机关、团体、事业、企业、高等院校等150多位代表欢聚一堂,踊跃参加捐赠。
捐赠仪式由形象大使汪大姐主持,市民政局张锦局长为大家作了慈善法解读,现场开展了慈善法互动提问,还举行了2016年“慈善一日捐”活动集中捐赠仪式,会场呈现了一派热气腾腾欢乐景象。
姜建明副市长作了重要讲话,他在充分肯定近几年来舟山市慈善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的基础上,对新区的慈善工作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意见,一是宣传慈善法,营造良好氛围。“慈善法”是党中央领导立法,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导立法,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立法的最新成果,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中一座光辉的里程碑。二是践行慈善法,人人献爱心。慈善人人可为,更应人人乐为。三是依据慈善法,规范慈善管理。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。他最后提出,慈善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,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。让全市人民共享发展成果,离不开慈善事业的大力支持。我们一定要增强发展慈善事业的责任感和荣誉感,抢抓机遇,脚踏实地,探索创新,积极有为地把新区慈善事业推上一个新水平。
祥生集团副总裁、舟山市慈善总会副会长沈乃玄参加仪式,并在主席台就座。祥生集团创立三十多年来,在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一直不忘履行社会责任,以扶贫、助学、助孤、助残、赈灾等方面为切入点,累计捐赠物资逾亿元,被授予“浙江慈善奖(项目)”、“绍兴市扶贫先进单位”、“诸暨市慈善奖”、“舟山市慈善奖”、“献爱心荣誉单位”、全国“第二届中华慈善奖突出贡献奖”等荣誉称号。在舟山,祥生集团已连续多年开展慈善捐赠,在此次仪式上,祥生集团再次续捐450万元。